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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卓朗(300419)因多年财报问题再次发布退市风险公告,投资者诉讼已递交立案

2024-11-07 20:00:03 6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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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7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因多年财报虚假记载公司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受此影响,公司股价已经连续跌停。赵敬国律师团队已经提交部分客户诉卓朗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卓朗科技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2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卓朗科技因多年财报虚假记载拟被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卓朗科技:于2020年4月2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卓朗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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